2018年12月4日,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政治学习部署,统战部就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进行了深入认真地学习。
岳继光部长组织大家对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进行学习,并作了详细深入地解读。他强调,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中写入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意义深远,同时,要注重做好“五个一”工作,即: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,党委(党组)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;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;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,组织党员集中学习、过组织生活、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;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,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、对照入党誓词,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;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。党支部委员之间、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、党员和党员之间,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。
通过学习,大家深刻地认识到,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,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,规定明确、符合实际。制定和实施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,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,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,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,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、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,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,意义重大。作为党建工作者,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,全面掌握,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性和行动主动性,努力做好本职工作,为学校的改革发展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。